【個資】校內個資之資料申請流程說明。

自即日起,向校內其它單位申請個資,請以電子公文進行,其步驟如下:

1.必須先知道:
   1.1為什麼? 申請的原因、證據(來文、會議記錄、來信)等。
   1.2要甚麼? 申請項目、欄位。
   1.3跟誰要? 要跟哪個單位申請(資料權屬單位),准予同意。
   1.4怎麼給? 哪個單位給? (資料權屬單位或電子計算機中心系統支援組)
   1.5您是誰? 怎麼聯絡?

2.向校內它單位申請資料,先行電話及email溝通,取得資料權屬單位同意;並詢問資料是由資料權屬單位或電子計算機中心系統支援組提供,如果是由電子計算機中心系統支援組提供資料,公文才需後會電子計算機中心系統支援組

3.撰寫二層決行之公文(便簽) 
   申請個資之必要附件: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個人資料使用申請表(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個人資料系統介接申請表)、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個人資料使用切結表
   條件附件: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非校內人員個人資料使用切結表」、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非校內人員個人資料使用表

※提醒:建議先產出公文(便簽)的pdf檔,email寄給資料權屬單位,詢問是否得當?得到肯定的答覆,公文(便簽)才出門!!!

4.一般流程
〔資料權屬單位〕承辦同仁及長官審核同意後 → 由〔資料權屬單位〕提供〔申請單位〕資料
  後會流程:(如資料在校務資料庫中)
〔資料權屬單位〕承辦同仁及長官審核同意後 → 後會〔電子計算機中心系統支援組〕→〔電子計算機中心系統支援組〕承辦同仁及長官審核同意後 → 〔電子計算機中心系統支援組〕提供〔申請單位〕資料

5.相關表單及範例,請至校內文件系統→個人資料管理文件→個資使用與申請(表單)下載。(eg. 將「個人資料使用申請表(1次性).pdf」更名為「個人資料使用申請表(1次性).docx)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執行小組:
游順發組長 6209 rogeryu@mail.ntust.edu.tw
張云蘋   6929 applechang@mail.ntust.edu.tw

發佈單位: 電子計算機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