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數位發展部訂定「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事宜,請查照並轉知。

1.依數位發展部115年1月13日數授資綜字第11510000233號函辦理。
2.數位發展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數授資法字第1155000010號函)。
3.本校已訂定「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辦法」,請各單位依規定辦理。

若有資安相關問題,請洽電子計算機中心:
游順發組長 6209 rogeryu@mail.ntust.edu.tw
張云蘋   6929 applechang@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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