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轉法務部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3款後段規定之解釋2份

  1. 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5日臺教政(一)字第1140139042號函辦理。
  2. 教育部函轉法務部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3款後段規定之解釋2份,並請避免濫用該規定准予補助。
發佈單位: 秘書室
寄送群組: muser-x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