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4年所屬大專校院及其附設機關(構)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業經核定,請查照。

1.依據114年11月27日臺教資通字第1142703749A號函辦理。
2.本校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業經核定維持為C級機關。
3.請各單位依核定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積極辦理資通安全管理法各項規定事項,以強化政府整體資安防禦能量。

如有資安相關問題,請洽電子計算機中心:
游順發組長 6209 rogeryu@mail.ntust.edu.tw
張云蘋   6929 applechang@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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