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科同學好
為鼓勵本校學生赴海外知名大學、研究機構或企業進行短期交流與研習,拓展國際視野與專業能力,本校訂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獎勵學生短期出國研習辦法」,現已正式通過並開放申請,有興趣申請者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及附件法規。
一、申請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設有臺灣地區戶籍之本校在學學生。
(※在職專班、產碩專班及管理研究所博士班學生不適用。)
二、研習內容: 本辦法獎助之「短期出國研習」係指海外研習期間未滿三個月之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赴海外大學、研究機構、公司企業參加寒暑期課程、學術研究、專業培訓或實習。
三、申請時程: 每年受理兩次申請:1月10日前,7月10日前,請於截止日前檢附以下資料送交國際事務處,如為教師主導之專案計畫,應由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
四、審查與補助原則
五、領獎與繳交報告: 獲補助學生須完成出國研修相關手續,返校後完成報到程序後方可請領獎助金。
本案聯絡人: 國際事務處林薇樺 weihua@mail.ntust.edu.tw
國際事務處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