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勘誤】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

國科會函轉海洋委員會所送「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條文勘誤表、條文文字檔(勘誤後)、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勘誤表、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勘誤後),請卓參。

 

說明:

一、依海洋委員會114年7月4日海授保字第11400074461號函辦理。

二、旨揭「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國科會前於114年7月7日科會自字第1140044332函知在案。

 

相關資訊:來文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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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科會來函,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制定公布之「海洋保育法」第6條至第17條、第20條至第30條,業經行政院定自114年7月1日施行,其相關子法亦經海洋委員會發布在案,請卓參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4年6月27日院臺交字第1145012471B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函及海洋委員會相關函文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相關附件:來文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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