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4年6月20日起公告之「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
轉知教育部自114年6月20日公告修正日起始入學廣州暨南大學者,所獲學歷不予採認。
發佈單位:
教務處研教組
寄送群組:
全校教職員工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教育部114年6月20日起「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核可名冊」.pdf
教育部來文.PDF
教育部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