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函文如附,依據114年4月25日臺教資通字第1142701351號辦理。 2.旨揭檢核表自114年度第1梯次實地稽核機關適用,請受稽機關預做整備,114年受稽機關請依本部資通安全稽核通知為準。
若有資安相關問題,請洽電子計算機中心: 游順發組長 6209 rogeryu@mail.ntust.edu.tw 張云蘋 6929 applechang@mail.n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