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
說明:來函如附檔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寄送群組:
muser-px-xxxx, muser-ux-xxxx, muser-fx-xxxx, muser-yx-xxxx,
寄送對象:
全校教師
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修正規定.odt
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教育部令.pdf
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教育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