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期程:
113年9月2日(一)06:00至113年10月15日(二)17:00止
二、申請流程:
①系統登錄:於申請期限內至系統https://sa02.ntust.edu.tw/StuBountyApply/登錄,列印「申請表」並簽名。(系統開放/列印/收件截止皆同時,截止後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列印)
②繳交資料:最遲於系統截止後一天內,將文件繳交至學務處20號櫃台,才算完成申請,為配合教育部補助作業時程,逾期繳交件者,依規定不予受理!
a.紙本申請表
b.學生本人+關係人之【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有詳細記事欄)】,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有詳細記事欄+查詢並列印”戶口名簿請領紀錄”)】。請自行將戶籍資料中的學生及關係人打勾。
《詳見第三項關係人採計說明,及第六項戶口名簿注意事項》
③財產查核、助學金發放:本助學金只開放上學期申請,申請後教育部會進行財產查核,查核通過者,該學年(上、下學期)之助學金將直接抵扣在下學期之學雜費繳費單中;未通過者,可進行申復或直接放棄。
三、申請資格: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本校學籍(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於修業年限內之在學生,且符合下列所有資格條件者:
詳情請上學務處網頁查詢:https://student.ntust.edu.tw/p/405-1053-82565,c8425.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