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L獎勵申請】112-2學期創新教學模式獎勵申請(PBL課程類),請有意申請的老師於113/09/02(一)前完成繳交。
各位老師,您們好:
112-2學期創新教學模式獎勵-PBL課程類
,本學期申請時程與方式公告如下,請老師詳閱。
一、申請資格:
112-2
學期第一次加退選前已於課程查詢系統登錄為
PBL
授課,且至少
4
周以上採
PBL
方式授課之課程。
依據本校「
創新教學獎勵辦法
」規定,同一教師可提出多件申請案,惟以至多核定一件為原則。
為確保獎勵申請公平性,已依本校「優化 EMI 教學技巧獎勵辦法」向
「雙語教育推動辦公室」申請獎勵之EMI課程
,無法再次參與本獎勵之申請。
二、申請資料及繳交時程:
繳交時間:
即日起至下學期開學日113/09/02
(星期一)止
,逾期不受理。
繳交資料:請於繳交時間內,將下列資料送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
地點:國際大樓
IB-205)
,俾利辦理後續獎勵審查。
創新教學模式獎勵(PBL)申請表
紙本(如附檔),封面須有授課教師、系所主管及院長完成
核章,未繳交紙本者不予受理申請
。
申請資料電子檔:請老師參考前述申請表最後一頁說明,將資料妥善分類
上傳到您的雲端硬碟並開啟共享後,於前述申請表中提供教發中心下載連結。
備註:
申請細節規定請詳閱本校「
創新教學獎勵辦法
」。
本校過去
PBL
獲獎課程
20
分鐘成果影片請參考:
https://mediatech.ntust.edu.tw/home/category?category_id=5&type=2
。
因獎勵審查共分為兩階段,會先將您的申請資料送外審(初審)再進行校內審(複審),故獎勵審查結果公告時間可能會依作業時程較長而延後,請老師耐心等候並請見諒。
因部分課程教學評量填答人數過低,請教師在課程中多加鼓勵學生填答教學評量,以確實掌握學生學習成效,故學校會將「教學評量填答人數達該課程修課人數1/2以上」項目納入獎勵點數評核參考項目之一。
如老師對獎勵申請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本中心承辦人聯繫:
鄭弘緯先生
(
校內分機
3229
,信箱:
hungwei@mail.ntust.edu.tw
)。
發佈單位: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寄送群組:
muser-fx-xxxx,muser-yx-xxxx,muser-px-xxxx,hungwei@mail.ntust.edu.tw
寄送對象:
全校教師
創新教學模式獎勵(PBL)申請表(112-2適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