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優化 EMI 教學技巧獎勵辦法」於113年3月12日行政會議通過,並於112-2學期開始正式實施,之後將由雙語教育推動辦公室負責審理。
雙語辦公室為促進教師以 EMI(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為主題進行更多元的 EMI 教學方法創新、課程內容設計、教材研發、評量方式革新或營造教學環境等創新,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請參閱最新辦法內容進行申請。【辦法下載】
優化 EMI 教學技巧獎勵辦法申請表(112-2學期起適用)【下載】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歡迎來信洽詢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雙語教育推動辦公室
徐小姐 hazel9408@mail.ntust.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