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2年度教育部暨文化部部屬機構首長會議決議及國立臺灣文學館112年11月2日文學展字第1123002467號函辦理。
二、 各學校開設文學相關課程可參考旨揭資源納入規劃,本案如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文學館承辦人,李小姐,電話:(06)2217201分機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