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更正本院112年9月18日教研測字第1121200972號函(諒達),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函文說明三內容年度誤植為「112年10月1日起至117年10月31日」謹更正為「113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
二、檢附更正後之計畫徵求說明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