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請勿使用或購買大陸廠牌資通訊軟硬體及服務,以免資安事件發生。

1.依據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公務機關不得使用或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要求,請各單位系所於採購時務必留意購置之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不得為大陸品牌,並依「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原則」辦理,原則如下:
   A.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且不得安裝非公務用軟體。
   B.個人資通訊設備不得處理公務事務,亦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C.各機關應就已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列冊管理,且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2.目前已知但不僅限於下列常見大陸廠牌:海康威視(Hikvision)、華為(Huawei)、大疆(DJI)、歐家控股(OPPO)、普聯(TP-Link)、小米(MI)、大華(Dahua)、中興通訊、海信(Hisense)、魅族(MEIZU)、努比亞(Nubia)、真我(REALME)、騰達(Tenda)、海能達(Hytera)、vivo、TOTOLINK、Foscam、SUGAR等。

3.於111年教育部蒞校資安稽核中,稽核發現本校尚有使用普聯(TP-Link)之網路設備未汰除;請各位師長、同仁、同學切勿再購置或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軟硬體及服務。

4.參考資料
   ■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
   https://law.moda.gov.tw/LawContent.aspx?id=FL091047
   ■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及委外經營公眾場域盤點原則
   https://cc.nccu.edu.tw/var/file/1/1001/img/12/349143079.pdf 
   ■行政院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常見問題
   https://moda.gov.tw/ACS/laws/faq/28/646#qaH742 

5.若有資安相關問題,請洽電子計算機中心:
   張云蘋 6929  applechang@mail.ntust.edu.tw
   游順發 6209  rogeryu@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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