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一、依國科會與旨揭協議機構所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計畫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國科會及捷方(CAS)、波方(PAS)、保方(BAS)或匈方(HAS)提出。任一方未收到計畫,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預定自2024年1月1日開始,以二年期計畫為原則,補助計畫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國科會將與各協議機構依公告內容補助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檢送本公告計畫之公開徵求計畫申請須知(一件)及英文申請表(四件)如附件,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國科會網站。
五、敬請有意申請之師長於下列時程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由所屬系所辦公室承辦人員完成線上確認後,將【申請名冊(樣張)】乙份經單位主管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後核章,於當日下午3時前送達研究發展處,俾便本處彙整後函送國科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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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單位 |
申請開始日 |
校內截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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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捷(NSTC-CAS) |
2023/4/1 |
2023/5/29(五)中午12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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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波(NSTC-PAS) |
2023/4/3 |
2023/7/19(三)中午12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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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保(NSTC-BAS) |
2023/5/4 |
2023/7/19(三)中午12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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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匈(NSTC-HAS) |
2023/5/29 |
2023/9/13(三)中午12時前 |
六、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國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及余沁琳小姐,電話:(02)2737-7559。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相關附件:
研究發展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蔡依珊 (校內分機:6997;yishan@mail.n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