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旨揭課程認證申請資格及方式如下,若有意申請者請於1/17(二)前回覆信件至una@mail.ntust.edu.tw信箱。
二、申請資格:
1.每件送審之認證課程均須填寫附件之表件。
2.申請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聲明送審之課程,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並自負法律責任。
3.課程時數必須二分之ㄧ(含)以上以數位學習方式進行。
4.必須是經學校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
5.必須是已授課完成之所有科目教學活動內容,包含任課教師實際上課、考核、與學生互動之資料。
6.跨校合作開設之課程的各校任課教師得共同申請認證。
7.每班之任課科目教師最多只能認證4位,且須實際擔任教學者。
三、申請之課程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逕行申請:
1.未符合申請須知第二點申請資格(如本公告第二點申請資格之內容)。
2.自評資料、自評結果未達認證通過標準,標準如下:
(1) 必備指標必須全部達A等級(含)以上。
(2) 各項規範平均必須達A等級(含)以上。
四、詳細申請資料請詳見附件。
五、如老師對申請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本中心承辦人聯繫:張祐琳小姐 (校內分機1021,信箱:una@mail.n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