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受理申請期間為112年1月6日至112年3月17日(以郵戳為憑),請查照。
說明: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2年1月6日發訓字第1112512178號函辦理。
有意申請旨揭計畫者,請於受理期間內備齊應備文件來函提出申請。
申請應備文件及計畫規定請至青年職訓資源網/訊息發佈/最新消息(https://ttms.etraining.gov.tw/eYVTR/)查詢並逕行下載。
發佈單位:
教務處
寄送群組:
muser-f@ns.ntust.edu.tw;muser-p@ns.ntust.edu.tw;muser-s@ns.ntust.edu.tw
寄送對象:
全校專任教師與職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