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第11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單位:
人文社會學科
寄送群組:
全校教職員工生
寄送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生
客語能力認證修正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