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自即日起至5月20日止,授權各單位主管視需要,在維持業正常運作原則下,依業務性質規劃分流居家辦公,各單位到校辦公人數以不低於二分之一為原則,應向人事室提供名冊,惟請主管持續督導同仁應確實遵守防疫居家辦公相關規定,居家辦公人員應至差勤系統簽到退,未有紀錄者不予補登,若有緊急時效性業務需到校處理,仍請同仁應配合辦理,居家辦公各項相關規定及表單,請詳見人事室置頂公告。